[文書組]公文附件電子檔應採ODF開放文件格式
公告
1.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開放文件格式推廣計畫及配合行政院110年8月13日院授發資字第1101501477號函「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(CNS-15251)實施計畫」,自113年6月1日起公文附件禁止上傳商用文件格式。公文附件使用PDF或ODT、OPS、ODP等開放文件格式。
2.商用格式係指公文附件之電子檔副檔名為商用格式(如doc、docx、xls、xlsx、ppt、pptx);ODF格式係指公文附件之電子檔副檔名為ODF格式(如odt、ods、odp)。
3.請同仁製作公文附件時,如果使用Microsoft Office,存檔類型先選擇OpenDocument,再開始製作文件內容;或下載免費開放格式軟體,例如LibreOffice或OpenOffice或數位發展部ODF文件應用工具。
4.數位發展部 ODF文件應用工具 下載網址
https://moda.gov.tw/digital-affairs/digital-service/app-services/2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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